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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類最早領悟美,在意義上,指的就是優美。在西方美學史上,古希臘畢達哥拉斯學派最早提出「美在於形式的比例對稱、和諧統一」,古代東方是以「和」為美的思想。

 

優美的型態,就審美的主體來說,優美必須使人內心感到和諧,個事物之間沒有干擾或者衝突,必須是井然有序的整體。優美的事物不能太過於難解,也不能令人有煩躁的外觀。它可以將我們的心,在千里之外,拉近到眼前,它單純,但不失無趣,它會讓焦點有一個重點位置,不是抽象的,有時非常感性。

 

「優美的事物不可有深奧的意蘊極複雜的外觀,即不具備龐大的深度能量。」

 

英國美學家柏克說:「優美的全部魔力,就包含在姿態和動作的優閒自若、圓滿和嬌柔裡。」

 

有許多機會在網路上瀏覽攝影師和藝術家的作品時,總是會有一些作品的出現,挑動這我內心的敏感神經,尤其是優美的作品,有一種讚嘆會在心裡出現,就是包含著統一、和諧、自然、整潔、明亮等特質,優美就是賞心悅目,就是令人喜愛,同時,會洗滌和療癒我們憂傷的心靈,這是淨化的作用,因此,優美的的審美體驗與效應就是在我們生命的旅程中,提升我們品格與心靈生活。

 

農曆新年倒數計時囉,祝福大家,拍出好彩頭拍出好味道…

透過審美,我們更能體會藝術作品要如何賞析?大家加油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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